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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 委 托 注 意 事 项 今天是: 2008年11月21日
 

    一、 客户因不方便上门鉴约时,而通过传真鉴立合同,客户必须要把业务委托调查款汇入法人代表的帐户。开户行、帐号。客户如把业务委托调查款汇入其它人员名下,我公司视为无效付款,如我单位工作人员提出要求把业务款汇入其个人帐户的情况,请客户拨打投诉电话我中心将严肃处理。
     二、 客户约定我公司业务人员上门鉴立合同时,客户应把业务委托款存入以上的帐户,凭银行入帐单据,收取收款票据,如客户不方便把业务款汇入以上帐户时,客户必须拨打手机进行确认后,方能见盖财务章票据付款,防止假冒欺骗情况发生。
     三、 严禁客户私下委托我公司业务人员办理委托调查,否则出现侵害客户权利事件,我公司概不负责。
     四、 我公司所出具委托合同盖有“合同专用章”和“财务专用章”两章同时加盖的合同,方具有效力,请客户认真鉴别防止假冒,如有疑问请拨打电话进行确认。
     五、 客户办理鉴约过程中一定要鉴别真伪,有疑问请拨打电话,客户付款手续办理结束后,请发电子邮件到进行确认,公司回复认定函,并即时督办业务进展情况。
     六、 客户委托调查中出现问题,可向我公司投诉。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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